城固纪委在持续查纠群众身边存在的“四风”问题的同时,强化自身规矩意识和纪律约束,内外兼修,确保职能“三转”落实到位,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见成效。
一是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三项主业主责,依据机构撤并程序,拟撤销党风廉政监督室、行政执法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原有一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设纪检监察二室(案管室),新增编制3人,加强案件查办力量。
二是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将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共109个精简调整至9个,进一步厘清权责范围,精简行政事务。特别是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职能部门具体事务,今后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退出日常监督参与,做到执纪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是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机关内部管理实行AB责任岗,加大干部轮岗锻炼、调整交流力度,充分激发干部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聘请省市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学者通过以会代训、开办廉政讲坛等形式,给全县240名纪检监察干部和部门单位正科级“一把手”进行廉政授课培训,进行考试评比,通报奖罚。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管,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管理规定》、《基层纪委纪检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得分管其他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