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创新举措“三强化”筑牢监管“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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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城固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方针和决策部署,联系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对照检查,高标定位,主动作为。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落实举措,实施“三强化”,着力打造全系统监督管理“升级版”,筑牢监管“防火墙”。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面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的必答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交出了一份群众满意的答卷,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三项措施把关爱寓于严管之中,把责任落到具体行动中,着力构建“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的长效机制。一是逐级夯实责任。要求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责任,委局领导对所分管领域负有领导责任,各室对本室干部负有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二是提高底线标准。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提出26个禁止性规定。针对监督执纪中的风险点,在报销费用、职务影响、组织人事、公务接待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把纪律的笼子扎得更严更密。三是上紧管理发条。建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培训机制。规定机关各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专题政治和纪律学习;组织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等。建立深入了解干部、严管干部的常态机制。

二、强化信访无缝管理

县纪委从理、析、督、建四个方面入手,完善信访举报业务全流程的无缝管理机制,跟踪信访办理运行轨迹,完全做到信访举报件流转办理全程“留痕”,去向清楚。信访归类梳“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加工,业务内的检举控告,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按时转办或移送交接;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选择合法渠道反映情况。强化信访分“析”。根据线索来源、问题的性质等进行排查和分级评估。对一般信访举报线索采用信访室排查方式;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疑难信访举报线索由县纪委书记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分析、集体排查、集体研究,确定处置方式,做到了对信访举报线索和信访形势“定期体检”。加大初信初访的“督”办力度。对线索清楚、案情单一的信访件加强直查快办;对可查性强、案情复杂的集中力量专门进行查办。对超期未报结果的信访案件要求办理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延期申请,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案件查办情况和工作进度,并定期向县纪委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加大软硬件“建”设。先后配置了涉密打复印一体机、涉密电脑,碎纸机,安装了监控设备以及运行了中省市信访监督内网软硬件系统,并确定专人对涉密电脑及信息进行管理,确保了举报电子信息常处于“红色警戒”状态。2015年,共建立县级受理信访件、中省市级下转信访件等6个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归类梳理业务内133件次,业务外15件次。

三、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城固纪委采取“包、督、晒、述、评、考”六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纪委(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履职到位。分片“包”。推行全员办案制、办案包抓责任制和办案协作制,将全县纪检机构混编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不定期对包抓的镇、部门开展指导和检查。上门“督”。推行案件查办约谈制、县纪委常委分别带队到各单位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的工作约谈,督促其聚焦主责主业,扛起责任。定期“晒”。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对各纪委(纪检组)的工作,实行季度工作清单工作制度和查办案件定期汇总通报机制公开“述”。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末召开专门述廉述责大会,由各镇(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中县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民主“评”。在述廉述责的基础上,按照“述、问、评、测”的方式,真正做到让述廉述责者警醒反思、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年终“考”。施行案件查办考核制,围绕“两个责任”清单,突出主业主责,设置“硬”指标,对办案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截至11月份底,全县纪检监察立案142案152人,同比增长31%,办案数量和质量取得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