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固县采取任前谈、任中述、离任审等五项措施,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履职监督,严防“生病”,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和廉洁从政。
开展任前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严防“带病”上岗。县纪委结合拟提拔交流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出具廉政鉴定情况,根据平时掌握信息,严格填写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将廉政鉴定作为提拔重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根据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岗位类别,由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廉政谈话,明确责任担当,讲明工作要求,严明纪律,敲响廉政警钟。按照《城固县干部廉政鉴定实施办法》、《城固县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任前廉政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干部档案。对考试不合格者,建议县委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今年以来,县纪委共组织廉政考试56人次,出具廉政鉴定56人次,廉政谈话12人次。
落实任中廉政承诺、述廉述责、民主测评等制度,严防岗上“生病”。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公开承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每年召开述廉述责大会,通过“红脸”、“出汗”,帮助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同时组织参会的县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对述廉述责内容进行询问质询,并开展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考核、监督评价重要依据,测评成绩不合格的将进行约谈或问责。今年全县4个镇(办)6个部门共14名党政主要领导将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接受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
扎实开展离任审计,严防“带病”离岗。明确领导干部调整的交接程序和纪律,制定了干部调整“三条纪律、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同时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联合组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问题,严格按程序移送相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