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以“定、抓、考”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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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定、抓、考”三项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收到了明显成效。

“定”即制定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始终把“定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首要环节来抓。今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六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的六项监督责任,把两个方面十三项具体任务明确到包抓县级领导、牵头单位和具体落实部门。县委主要领导同各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书记同各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任务明确到岗,夯实到人。

“抓”即强化监督,狠抓措施落实。一是调整分工,理清权责。下发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部门业务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加快纪检监察业务转型,确保纪派驻纪检组、镇办纪委找准定位,专注主业。二是完善配置,增强力量。截止目前,全县政府系统派驻纪检组达到了35个,向17个镇(办)、43个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投入50余万元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监督执纪设备,有效提高监督工作保障。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巡察。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今年该县选取卫计局等6个部门和天明等4个镇(办)作为重点巡察工作点,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党风廉政巡察工作,重点考察各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履行职责、作用发挥、工作成效等情况,听取了被巡察单位班子和主要领导履职工作汇报,走访群众550余名,发放调查问卷760多份,收集意见建议205个,经梳理归纳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并采取跟踪督办,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加强问询,接受监督。组织10个部门、镇14个主要负责人召开述廉述责大会,汇报单位主动晒账,自觉接受现场群众代表问询和民主测评,并按要求公开承诺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

“考”即强化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及时印发了《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围绕从严治依规治党将纪律挺在前面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两项中心工作,对各镇(办)、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包括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在内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各项重要精神等9个方面进行分项逐一考核。考核采取年终考核、民主测评考核、平时记实考核和综合评价等方式,全方位评估各部门单位和镇办“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其中:年终考核严格依照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量化打分和综合汇总等七个步骤展开,客观准确评定考核成绩。重视对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考核的成绩作为部门单位、镇办年终总体工作绩效的重要考评依据。按照考核要求,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政领导班子,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先资格;对党政一把手进行警示训诫,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取消其评先资格。年度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将对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后实施问责。对民主测评中好“好”达不到70%或“差” 达到30%的,进行组织处理。考核成绩60分以下的,将在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