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内监督和巡视工作部署和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切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卫计局、司法局等6个部门,博望街道办、二里镇等4个镇办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明确巡察重点。巡察以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为主,突出对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围绕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财务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的难点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八个方面情况开展巡察。
二、加强巡察力量。组建党风廉政巡察人才库,将县纪委班子成员、各室办主任和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骨干等全部纳入库中,实行动态管理,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本轮巡察中,县纪委组建了五个巡察组,抽调5名常委任组长,5名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5名室办主任、10名业务骨干为成员,切实选优配强了巡察组工作人员,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定了良好基础。
三、改进巡察方式。各巡察组按照“听、问、查、访、析”的方法开展巡察,对巡察中收集和掌握的违纪线索和反映,由各巡察组整理汇总后直接报县巡察办处置。巡察进驻前,县委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岗前培训,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进驻后,制定巡察方案、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举报邮箱,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等方面情况,突出问题导向,采取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座谈走访、受理举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挖掘拓宽信息渠道,着力发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
四、强化查纠整改。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形成巡察报告,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将巡查结果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巡察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述责工作相结合,作为评先评优、轮岗交流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巡查组认真梳理汇总,第一时间向县纪委书面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直接授权各巡察组进行初核或立案调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等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