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六字诀”压实基层纪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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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以纠正“四风”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采取 “包、督、晒、述、评、考”等六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基层纪委(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履职到位。

分片“包”。落实县纪委常委包抓责任制和协作区办案制度,将全县17个镇(办)和33个部门纪检机构,按照归口管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重新调整,混编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明确包抓领导、牵头人、责任人、联系人的责任,不定期对包抓的镇、部门开展指导和检查。同时,每月采取电话催办、跟踪督办、派人协办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并由纪检室和审理室分片实行跟踪包抓督办,每月收揽汇总办案情况反馈包抓领导和牵头责任室。

上门“督”。结合年初签订的《城固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书》和下发的《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县纪委6名常委分别带队到17个镇(办)、33个部门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的工作约谈,督促其聚焦主责主业,扛起责任。同时,专门发文对各镇(办)纪委书记、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的工作分工进行再规范,明确规定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在分管除纪检监察外的其他工作。

定期“晒”。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对各纪委(纪检组)的工作,实行每季度提交一次工作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和计划安排,对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各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情况逐月汇总、每季度通报,定期召开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了解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表扬先进,鞭策后进,逐渐形成明比暗赛的氛围。

公开“述”。建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末召开专门述廉述责大会,由各镇(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中县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民主“评”。在述廉述责的基础上,按照“述、问、评、测”的方式,由县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代表对述廉述责对象进行询问,县纪委书记进行点评,参会人员投票测评,真正做到让述廉述责者警醒反思、查找不足,明确方向。

年终“考”。围绕“两个责任”清单,细化纪委(纪检组)6项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设置“硬”指标,结合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对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年底专门对办案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评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