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依托党风廉政巡察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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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固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党内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城固县委党风廉政巡察制度》(城发[2009]19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全县10个镇(办)、部门开展2015年党风廉政巡察。本次巡察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当作重要内容,使该县作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与加强。

巡察按照“听、问、查、访、析”的方法进行,认真听取被巡察镇、部门党政领导及各层面人士的介绍,询问有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广泛深入走访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并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认真思考和分析归纳。把聚焦“四风”,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廉政准则》及《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提高行政效能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巡察重点,围绕工作纪律、效能建设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展开。

同时,针对县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城发[2015]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城作风办发[2015]6号)中重申的11条纪律要求进行重点巡察,并采取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征询和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所了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材料,把意见建议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促其制定方案建立台帐,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县纪委要求各巡察组要至少发现一个以上在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三条以上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对巡察中收集和掌握的违纪线索与反映,各组整理汇总后直接报县巡察办处置。

通过近两个月的党风廉政巡察,全县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较好落实,干部“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各部门作风建设迈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作风纪律、行政效能、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得到极大提升,进一步构建起该县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为实现“二次腾飞”,建设“六个城固”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