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及源头治理力度,多点发力,持续加压,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欺压百姓、贪污侵占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5件,保持了狠刹四风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整合资源,力促案件查办。一是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撤销了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执法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调剂增加行政编制4人,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二是推行县纪委全员办案制和深化完善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由纪委常委任协作区组长、各室主任为负责人,相关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人员为成员,推行片区集中联查协作办案,克服镇、部门办案力量薄弱、成案率低的问题。每个协作区每年至少查办2起案件,联组巡查1个问题反映集中的村和1个基层站所。三是加大办案保障力度。投资20多万元实施县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配置相应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办案安全。投资50多万元为全县50个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统一配置笔记本、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为深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了强大保障。
多措并举、广拓案源线索。一是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挖问题线索;二是扎实开展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全县推行村(居)监会主任信访“直通车”制度,即村(居)监会主任发现村干部存在违反“四风”及腐败问题,直接用专用信封向县纪委书记反映,县纪委直接查处。四是成立了5个党风廉政巡察组开展对10个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四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查办案件协调配合和移送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案源线索及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力度,推动重要案件及时有效查处,实行联动联合办案。仅今年上半年,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移送案件19件,较去年同期上涨90%。
强化督导、严肃责任追究。抽调部门纪检组长12人分四个组开展了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从全县退居二线的科级领导干部中精选14人成立作风建设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检查,织密了检查网。在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作风纪律等违反“四风”问题。截止目前,共开展督导检查85次,检查单位136个,发现问题22个,处理干部职工91人,其中给予警示训诫19 人,经济处罚 68人,党政纪处分8人,追究领导责任19人。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不力的镇和部门,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