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紧紧围绕中、省、市作风建设相关部署,不断完善作风约束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细化干部作风违规问题处理办法,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扎实开展了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共开展督导检查75次,检查单位136个,发现问题22个,处理干部职工91人,其中给予警示训诫19 人,经济处罚 68人,党政纪处分7人,追究领导责任19人。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申了11条作风纪律规定。
一是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二是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玩扑克、看影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淘宝购物、玩手机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闭门办公;三是有机关食堂的单位,在正常工作日,严禁早上8:00之后、中午12:00点之前、下午6:00之前在机关食堂开饭、用餐;四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严禁不假而走,逾假不归;五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规定,严禁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替会;严禁开会期间用手机看新闻、看小说、打游戏、聊QQ微信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六是严格节假日值班和防汛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擅离岗位;七是严格执行“廉政灶”制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八是严禁公车私用,从严监督管理保留的公务用车;九是强化工作效能,严禁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十是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微笑服务,严禁面对办事群众服务态度生、冷、硬、推;十一是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同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抓的作风建设责任制,做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五项制度”、“七项纪律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抓作风建设工作不力,单位干部职工作风问题,被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发现的,要按照有关纪律要求,加重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