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近日,城固县为全县266个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配发了统一印刷收、寄件地址的专用举报信封,村(居)监会主任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凡发现村“两委”成员出现下列8种情形,直接以“直通车”的形式向县纪委书记反映。县纪委书记将亲自拆阅批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一是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二是存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的;三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五是在土地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评定等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六是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七是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八是造成既定违纪事实,损害群众利益的其他行为。
同时,规定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至少反映一个问题。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不负责任胡乱举报、肆意诬告的,或村“两委”成员出现违反规定行为,村监会视而不见、未能及时以“直通车”形式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村(居)监会主任责任。“直通车”运用情况也将纳入对各镇(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