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固县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贯彻“三转”要求,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去年县委提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标准和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上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在查办案件工作上,存在能力不足、力量薄弱、条件落后、保障不力等问题。按照省纪委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有关精神,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本着方便、实用、专业和服务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开展的原则,为全县15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33个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共50个单位统一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照相机、数码录音笔四种办案设备,每套设备价值7440元。
县纪委要求配发的办案设备要充分发挥作用,正确使用,达到推动工作,服务查办案件的目的。各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管理,正确使用,配发的设备只限纪委、纪检组工作使用,各纪委纪检组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保管使用人,严禁私自占用,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挪作他用,确保专用设备用在纪检监察业务上。要全面履职,用好设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用好办案设备,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