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近日,城固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实施20条具体措施,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健全作风建设责任体系。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抓的“一岗双责”作风建设责任制,通过领导抓、抓领导取得实效;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作风建设。完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将作风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出现作风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机关发现和查处的年终考核要给予扣分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作风方面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办)、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建立作风督导检查常态化机构,健全县、镇、部门监督网络,强化作风建设日常督查。针对作风建设专项任务及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反映,围绕中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督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作风问题查处和通报机制。针对作风方面顶风违纪案件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查处案件,建立案件快查快结等制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建立作风方面信访和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排查问题线索及时提醒纠正。
四是建立健全效能提升优化发展环境机制。聚焦发展环境,强化问题整治,持续深化“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针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风气,规范行政行为,打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持久战。凝聚合力,全力创新推行县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导委员会制度,强化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作风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十项便民服务”新机制。打造阳光政务,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不断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五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源头防治机制。针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排查风险点加大预防力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和条件。完善作风建设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宣传教育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环节,每年安排专题学习教育。推进建章立制,建全制度体系,各单位要围绕反对“四风”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作风问题违规处理办法及问责机制。弘扬优良作风,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认真执行民情直通车制度,建立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