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三项举措落实“三转” 聚集主业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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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聚焦主业转职能。全面清理了县纪委监察局及班子成员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领导小组86个,目前仅保留参与9个。整合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执法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调剂增加编制4人,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县纪委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总数达到66%。完善《基层纪委纪检组管理办法》,在实行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月报告、季考核通报和年终考评述职汇报制度的同时,明确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原则上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抓好纪检监察主业。

二是强化监督转方式。拓宽案源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拓展网络举报新途径,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完善与执纪执法机关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机制,多管齐下改进发现线索的方式。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加大信访初核和监督力度,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转变监督重心,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着力加强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履职尽责,落实各自的监管责任。

三是从严要求转作风。在作风建设上突出抓了“三个强化”。强化学习教育。我县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计划、跟班学习制度,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为全县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做形势报告和工作培训,选调7名纪检干部到中、省、市参加培训、跟班学习、参与办案,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强化作风改进。委局机关干部积极转作风、抓落实,开展“八个一”包联服务活动,27名纪委委员、常委、室主任主动深入到分片包抓联系的57个镇、部门,帮助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纪律约束。制定出台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纪律规定》,机关干部签订了“十带头”承诺书,修订完善了用车、接待等规章制度,严明了办案、监督等各项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