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采取有力措施 完善公务接待“廉政灶”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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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城固县对部分镇、部门公务接待“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地方存在管理不规范、执行规定不到位等现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完善公务接待“廉政灶”规范化运行力度。

一是严格接待标准。要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各镇所有因公来客原则上一律在机关“廉政灶”上吃工作餐,一律不上烟酒,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招商引资商务接待除外)。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开展工作交流、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和接待,确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廉政灶”用工作餐。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陪餐,一般不超过三人,不得一客多陪,少客多陪。

二是完善报批程序。各镇和已建立公务接待“廉政灶”的部门要完善用餐审签、实名登记、公务接待定期结算、公开公示和机关食堂安全卫生等制度,要确立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对接待范围、陪餐人数、菜品菜单实行严格审批,使接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廉政灶”制度执行有力。

三是建立交费制度。镇、部门要推行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交费制,所有因公来客在机关“廉政灶”就餐后,按照每餐不超过10元的标准主动缴纳适当成本费用。要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簿,缴费情况要实时登记,做到周结月报。

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情况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保障机关“廉政灶”建设工作健康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