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城固在认真总结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意见》,从民主管理、联系群众、工作例会、民主评议、考核奖惩等六个方面入手,制定六项基本制度,保障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高效运行。
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坚持监督事项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二是联系群众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分片联系社区群众,定期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工作例会制度。对联系群众中收集掌握的群众意见建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定期对居务监督事项,评议、小结监督工作,同时会议都要建立文字档案,以备查阅;四是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向镇纪委、社区党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度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履职情况;五是民主评议制度。每年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居民代表会议对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终止其成员资格,并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六是考核奖惩制度。将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重点考核履职情况和制度规范运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酬、评先创优挂钩。通过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确保居民监督委员会各主任、委员认真履职、规范运行。
此项制度的推行,不仅填补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空白,而且进一步筑牢了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