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城固就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重申。
一是重申请示报告内容。从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重要外事活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重要来宾、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需要向上级党委请示的其他事项等十个方面,重申了重大事项请示的内容。
二是重申请示报告程序。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凡本级党组织无权决定的事项,必须事前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领导,不能自作主张、各行其事。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前能报告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上级党组织或领导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须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除向本机党委(党组)报告外,同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城固县委将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将按违纪对待,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