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专题研究部署县直部门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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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固县为破解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案源少、办案难、办案力量、能力不足等难题,专题召开了县直部门案件查办工作汇报会,对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存在“一把手”重视不够、纪检干部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办案意识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查办案件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得力、能力水平不足;查办案件进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多年不办案。

会议提出,要强化“三种意识”,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党委(党组)工作汇报,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二是要强化办案意识。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树立正确的案件查办观念,发挥主动性,抓早抓小,早发现、早解决,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挽救,切实做到防治结合;三是要强化目标意识。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重点围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违反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查办案件,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切实提升部门纪检干部办案能力水平和案件质量。

会议强调,要落实“五项制度”,确保查办案件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县纪委常委、委员和各室包抓基层办案责任制度。采取指导检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切实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二是落实案件查办通报制度。每一季度对镇和部门办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三是落实案件查办约谈制度。对办案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县大会上表态发言,进一步夯实责任,督促强化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五是落实案件查办奖惩制度。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评先奖励,对查办案件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一律取消评优树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