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案件查办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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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汉中市纪委有关部门获悉,城固县纪委2013年度查办案件工作质量、数量又名列汉中市各县区第一。

去年,城固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和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全员动员,上下一心,积极搜集案源、排查线索,整合办案力量,打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不懈努力,全年共初核违纪线索128件,转立案112件,结案112件,查办案件工作连续12年走在汉中市各县区之首。

日前,该县纪委又召开常委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秉杰同志主持,各常委参加,委局各室主任列席,研究部署案件查办工作,坚决落实“三转”要求。

会议认为:案件查办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上级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通过查办案件,体现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也很辛苦。近年来,委局一班人高度重视,纪检室尽心、尽力、尽责,各室和全体干部积极支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但也存在人员缺乏、工作压力大等一些实际问题。当前,要认清形势,紧跟中央的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加大力度,全力完成今年的任务,保证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会议要求:一要坚定信心。各级对案件查办工作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不辱使命,严肃查办各类违纪案件。二要立足于查早查小,早发现、早解决,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挽救。三要落实好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从今年起,实行约谈制度,每3个月对办案进度差,甚至零进度的镇和部门要约谈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落实案件通报制度,每3个月对全县办案进度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选择典型案件,既查违纪违法的案件当事人,又倒查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失职的责任。四要突出重点。2014年要将领导干部遵守“八项规定”、干部作风建设、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作为办案重点,严查典型,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功效和警示教育作用。五要落实查办案件包抓责任。实行县纪委常委、委员包抓办案责任制;夯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严格约谈、考核、通报制度,签订责任书,加大案件查办考核分值;实行案件查办奖励机制,尽快出台简单明了、便于基层操作的案件奖励办法;落实案件主办人责任,从线索初核到办结,由主办人全程负责;严格落实办案的安全责任;落实廉洁办案承诺制度,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做出廉洁承诺,做到文明、安全、廉洁、依纪依法办案。六要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要求,既要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又要把查办违纪案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