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探索对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全天候实施监管,城固推行六项制度,完善派出监督检查组工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确保重大、重点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运作。
一是现场列席会议制度。监督组与工程建设单位成立联席会议,坚持定期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情况汇报,并依纪依法提出监督检查意见,保障项目各项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实行例会报告制度。监督检查组每月10日前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派出监督检查组工作例会,全面掌握监督检查组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体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跟进措施。
三是实地跟踪督查制度。按照《派出监督检查组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每周深入工程现场,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记录监督检查工作日志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备案,填写《派出监督检查组督查情况登记表》,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对整改单位及事项采取建立台账,落实到位逐一注销的办法。对发现的严重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派出监督检查组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四是推行公开承诺制度。在项目招标结束后,工程项目正式进入组织施工过程中,由监督检查组和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施工方、监理方等五大责任主体参加的会议,会上各方面主要负责人都进行公开承诺,监督检查组按照规定程序对承诺人进行廉政约谈。
五是建立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派出监督检查组和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干部群众召开专门述职述廉评议会议,承诺人对承诺事项践行情况进行公开评议,由与会人员对承诺人履行职责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进行民主测评,对不满意票较多的承诺人,要当会接受质询。
六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除项目单位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设立了监督方式外,县纪检网和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举报邮箱等情况,监督检查组在项目建设单位和工地制作了监督公示牌,受理举报投诉,并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