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强化案件考评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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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案件考评,提高案件质量

 

为提高案件质量,城固县纪委制定并印发了《城固县乡镇部门党纪政纪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的通知。截至目前,该县已连续三年在年底12月份,对全县各镇纪委、系统较大的部门纪检组,采取统一组织,分组查阅案卷,交叉评分的方式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在具体工作中,成立评查领导小组,并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常委任组长,审理室、纪检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有查无果不称职”理念的同时,不断加大案件考核评查力度,一是探索建立了办案绩效考评模式,大力推行“积分制”考核;二是案件评查工作,采取定期抽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三是对各镇和部门信访督办、转办回复、案件协审、办案月报告等18项内容分别量化打分;四是对考评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办案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这项工作的实施,不但是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同时也拓宽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视野,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