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印发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的通知,从五个方面严格要求科级干部率先垂范执行好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科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亲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不违反规定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
严禁大操大办。副科级以上在职干部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外,不得操办本人和亲属过生日、乔迁、职务升迁、调动、小孩满月、子女上学、参军等事宜。要主动控制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操办规模,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和公务场所,不得邀请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
严格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干部喜事申报需提前5天,丧事、紧急事即时申报,并在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申报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报时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范围。
严格监督管理。县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情况的监督,每年要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要迅速查处,查处结果在15日内向举报人和媒体回复。
严肃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城固县纪委 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