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城固县突出“领导、管理、巡查、监管”四项举措,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运行,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今年,城固县对市车治办反馈的491辆公车逐车进行了核实甄别,全县党政机关共查清公车315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90辆,执法执勤车125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上成立了公车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车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监管责任,将公车管理作为党风廉政责任书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公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及时清理违规车辆。各部门按照县治理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清理,按照登记表内容对公务用车逐车逐项登记信息,如实清查“六类车”,确保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辆车,不遗漏一项信息,做到“十核实”。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对各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车辆进行了及时清理。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县治理办联合交管部门、电视台等单位成立公车专项督察组,在各重大传统节日及周末、节假日和学校、宾馆、洗浴场所集中对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情况进行督察,明查暗访违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监督举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
四是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城固县将责任进行细化,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县交警部门配合纪委开展日常巡查。进一步完善了配车、用车、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制定整改纠正和处理解决办法,建立完善了按编制、按标准、按规定配车、购车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车的体制,加强对购车申请、车编管理、资金来源、拟购车辆型号及价格控制、日常管理等制度建设,加强对政策审批和集中采购等制度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审核各项手续,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追究谁的体制。
(城固县纪委 吴受阳 张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