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固县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通过抓组织、抓宣传、抓沟通、抓排查、抓整治、抓打击,着力解决工程建设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抓组织,健全专项治理机构。8月17日,市委召开全市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座谈会后,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全县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会议,传达了市委会议精神,对全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全面安排部署。县上成立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即:办公室、宣传教育组、打击整治组、源头治理组和督查问责组。整治工作分两条线开展,一是县纪委牵头,县检察院配合,主要负责严肃查处干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县委政法委牵头,主要负责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势力。
抓宣传,提升群众法制意识。结合今年开展的干部下基层活动,将对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入户走访的一项重要内容,争取群众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理解支持。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印发《通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教育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大力营造严打侵害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目前,已在全县悬挂横幅160条,印制张贴《关于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通告》1200余份,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100余个,走访群众1000余人次,企业50余家。
抓沟通,建立政企联动机制。主动增强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建设法人单位、重点企业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县级领导包抓、部门负责机制,督促县级领导主动深入包抓项目和工程建设实地,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汇报会,专题听取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进展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优化投资环境24条规定,抓细抓实重点企业挂牌保护、确保企业每月25个宁静工作日、客商投诉评价“双向”反馈等制度。尤其是对企业周边治安形势和涉企案件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主动通报警情,指导企业加强防范。
抓排查,提升项目防范水平。组织干部、民警深入到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施工工地以及企业工地周边干部和群众中,通过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重点调查是否存在强揽工程、强行收取“保护费”“管理费”等违法犯罪线索。从近年来县纪委、信访局、国土局、公安派出所的群总信访举报、报案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从中发现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同时,严格落实摸排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公安派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摸排民警为具体责任人,要求在摸排后不管有无违法犯罪线索,均要填写《重点建设项目违法犯罪线索摸排登记表》,由项目负责人、摸排民警、派出所长、主管领导签字备查,对工作不力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抓整治,注重强化源头治理。县交警大队和运管所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三无”车辆清理整顿,共清理报废车辆2辆,无证、无保险车辆4辆,清除了安全隐患,规范了营运秩序。各有关公安派出所会同水利局对垄断沙石供应市场、哄抬沙石价格的行为加强监管,对企业业主、车主进行法制教育,营造了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各镇司法所大力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中矛盾纠纷,特别是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排查化解,确保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和防范漏洞,扎实开展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指导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抓打击,严查快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无理取闹、阻挠施工、妨害经营,强行参工参运、借故挑衅、聚众闹事,偷盗、哄抢施工材料设备,纵容、支持、包庇、怂恿不法行为导致群体性阻工事件以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周边环境问题处置不力的行为为重点,抽掉精兵强将,集中攻坚,严查快处违法犯罪。截止目前,该县处置因拆迁、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共3起,破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毁坏公私财物等刑事案件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