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颁布实施后,城固县在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促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
一是修订完善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严格报告和审批程序,严禁领导干部借机敛财。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全县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出台了《补充规定》,单位财务审批由原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变为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手人“三审三签”,强化了监督制约力度。三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出台了《城固县国家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积开展廉政预警机制建设。四是规范公务接待,倡导厉行节约,出台乡镇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午间禁酒”规定,从接待审批、财务公示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为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县上将这些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干部作风教育额整顿活动之中,同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不断推进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
(城固县纪委 唐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