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村级财务审批实行“三签一章”制度
近日,城固县出台《村财民理镇监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村级财务开支报账必须实行“三签一章”制度。即村组财务限额内支出票据报账时,必须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三人签字并加盖村监会公章,方能到镇农财服务中心“村财组”报账。对于村组超限额支出票据报账时,不仅报账单位要做到 “三签一章”,还要有镇领导签批意见,否则不能报销入账。村监委会在审核账务时,必须坚持集体审查原则,对村组财务超限额开支,须由监委会全体成员共同审核把关后,监委会主任方能签字盖章。
(城固县纪委 唐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