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三部门抽调12名专业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方法,对21个行政事业单位从2009年元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执行《政府采购法》情况进行了抽查。
检查组重点对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物资,一方面在《政府采购法》目录内的物资明确按照规定的项目,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程序严格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对不在目录中规定的项目,按照统一物资、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标准(或同一年度累计)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严格进行检查。
检查中,对单位执行《采购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一方面及时反馈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明确要求单位进行整改;另一方面检查人员向单位财务人员讲解了《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等内容,并要求各单位财务主管充分发挥好单位“总管”的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226万元,节约资金392万元,综合节支率9.3%。
(城固县纪委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