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近日,城固县分别由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民政局牵头组成四个监督检查组,“兵分四路”对全县24个乡镇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查有无截留、滞留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二查有无虚报冒领救灾资金物资行为;三查有无骗取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四查有无贪污、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五查有无利用分配救灾资金物资工作之便谋私、优亲厚友的行为;六查有无其他违反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既确保了救灾资金物资廉洁高效发放,又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益、更好的维护了受灾户、特困户等群众的利益。
(城固县纪委 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