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政策公开制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灾情认定、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相关政策,主动公开救灾和重建资金物资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使群众全面了解关于救灾和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各项政策规定。二是实行款物接收发放公告制度,及时公示受灾户姓名、受灾程度、补助情况等相关信息,提高救灾和重建资金物资接收、发放情况透明度。三是实行救助对象公开评审制度,依据《陕西省救灾物资管理发放流程》规定,准确核定生活救助对象和灾后重建对象,严格按照受灾群众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在发挥好12388举报电话作用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群体对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尤其对新闻媒体和社会舆情关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确保阳光救灾、廉洁救灾。
(城固县纪委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