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出台《工作细则》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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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近日,城固县出台了《“校财局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规范了教育财务管理。

一是确定适用范围。在保证各校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全、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全县“校财局管”的学校所有财务收支都要由教育局中小学会计核算代理中心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二是落实规章制度。会计核算代理中心要按照《会计法》、《预算法》、《中小学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并要求各核算单位、报账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严明报账程序和纪律要求。各校要按照报账标准、资金结算方式、审核报账办法、受理报账后续工作等规定严格执行;报账员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度规定,保证备用金按规定用途使用,禁止转存、挪用和私借。

四是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对财务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专项奖励;对支出不合理、乱收费、“坐收坐支”、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将对违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有效杜绝了教育系统的支出不合理、乱收费、“坐收坐支”、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城固县纪委  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