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城固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劳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严明四大纪律,保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政令畅通。分析研究机构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妥善处理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二是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中央改革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人员增长。从现在起,到机构改革结束之前,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一律冻结。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会议不直接研究,必须按程序按规定由编办一个部门集中受理。严禁突击进人、提拔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有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
三是严肃财经工作纪律。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以转移、转卖、转借、私分等方式擅自处置公款公物。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等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小轿车,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分配住房,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
四是严肃保密纪律。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和职工必须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在机构改革配套实施办法研究和确定过程中,对方案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对外透露,更不得传播小道消息。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认真清点、保管好涉密文件和档案,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该县还对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凡机构调整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清理、交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确保改革过程中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劳、财政、审计和档案等部门对在本次机构改革中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一律视为违纪行为,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坚决查处。
(城固纪委 张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