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乡镇(办事处)农财中心“村财组”按季为村级编制财务公开表,供其定期公布。“村监会”负责本村财务公开的监督和财务公开后的信息反馈上报工作。
二是村级日常性财务公开表由县经管站统一设计印制下发,各农财中心“村财组”按季向被纳入单位、乡镇政府和县经管站分别报送。涉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事一议”收支、群众信访诉求及上级指定的应予及时公开的财务事项,由村委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单项制表,并经包村领导、村监会主任、农财中心“村财组”审核签字盖章后公开。
三是村级日常性财务收支情况须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时间统一定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0-15日内。
四是乡镇农财中心“村财组”为村级编制的日常性财务收支公开表,公开前经乡镇(办事处)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包村干部送所包村“两委会”和“村监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即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每期公开后10日内,由村监会向乡镇(办事处)农经站书面报告公开情况,供存查。
五是在24个乡镇、5个办事处、310个村办公所在地公布举报电话,对全县“村财民理乡监管”工作实行有效监控,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如有违纪违法现象及时提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城固纪委 张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