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出台了《关于规范使用〈乡镇农财中心“村财组”统一收款收据〉的通知》,在四个方面规范了票据管理,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监管漏洞。
一是重申用途,严禁违规。《统一收款收据》是村组集体内部收入结算的票据,要求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自制、仿制,不得从市面购买收款收据顶替。乡、村自行印制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是清理清查,上报情况。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各农财中心“村财组”要对自身所属财会代管单位2003年以来的经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三是建档立制,强化管理。县上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款收据》的领发登记、使用审查、存根收交保管工作,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要求各“村财组”建立健全《统一收款收据》的监管制度,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四是违规必究,严查重处。要求各“村财组”按期开展清理清查工作,实行向所在地党政领导汇报制。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将对违规单位及“村财组”负责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有效杜绝了集体资金在“村财民理乡监管”体外循环,堵塞坐支、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中共城固县纪委 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