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四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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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在每年召开的全县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主要领导均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并就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带头廉洁自律进行公开表态。二是落实工作任务,年初,县委、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7大项41条,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同时,组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同县委、县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管好自己、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及子女作出承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半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强化对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汇报,组织开展对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的测评,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落实责任制不力,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实单位主要领导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取消该单位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城固县纪委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