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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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反映黄垭村党支部书记郑治国有关问题不属实,希望郑治国同志消除顾虑,不要受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继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日前,城固县天明镇纪委通过召开澄清会议的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明确适用范围、程序要求、澄清内容等事项。在开展澄清正名过程中,坚持一案一策、一案一方案,加强对信访举报中诬告、陷害、错告、失实行为进行甄别和认定,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情形,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为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6起7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从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事求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