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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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破解难题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因过失发生的错误,符合本实施办法情形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免予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追究责任......”近日,城固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容错纠错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线,通过“看主观动机、看客观条件、看程序方法、看工作成效、看法规依据、看问题性质”“六看”标准,判断和处理在追赶超越发展中的失误和偏差,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累犯与初犯的界限,审慎容错纠错。

《办法》明确了14种容错适用情形,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容错申请后,由责任追究机关严格按照容错启动、调查核实、征求意见、认定结论、 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处理。容错受理机关在作出容错认定的同时启动责令纠错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向纠错对象发送纠错通知书,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责成纠错对象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澄清保护工作机制,通过消除负面影响、严处诬告行为、加强跟踪回访、公正核查处理等举措,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工作。

《办法》的出台,为敢于担当、积极干事的党员干部送去了“定心丸”。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先后对14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纠错,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建设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谱写城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