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开展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有温度

 
 
打印


 

“因为我的侥幸心理,侵占了集体资金,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虽然及时进行了退赔,也收到组织对我的处分决定,但我总觉得愧疚和懊悔,心理负担重,工作中一度畏首畏尾。这次你们能对我进行回访教育,让我体会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挽救。今后,我要引以为戒,加强党纪法规学习,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我也会振奋精神,用更加努力的工作回报组织对我的教育挽救,不负群众对我的信任和重托。”近日,面对回访的城固县纪委监委四室干部,被处分的某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某在《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上认真填写了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并感慨地说。

回访教育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激励,促进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城固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回访对象个人情况、心理状况和违纪事实,了解回访教育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回访教育对象受处分以来的工作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所在单位的队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切实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现实表现情况,帮助他们认识、改正错误,让受访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卸下思想包袱,拾起工作干劲,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据悉,城固县纪委监委依托监督检查职能,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谁处理谁回访”原则,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工作,2022年以来,监督检查部门已对59名受党政纪处分对象开展了回访教育,努力实现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