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学好用好指导性案例 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打印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三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后,城固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网站进行转载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进行集中研学。

“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务接待中“吃公函”、损害群众利益“乱摊派”等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要结合全市镇办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调研工作,迅速组织督促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把压力传导到办案一线,不断提升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专题学习会上提出具体要求。

在专题会议上,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的背景、目的,对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紧扣实践中存在的认识理解不统一、性质认定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阐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讲理,为我们在处理同类问题提供了样板标尺,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指导性案例精神认定性质、把握政策、适用条规,精准作出处置,对案件审理中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经常交流探讨,及时收集基层镇办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把指导性案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业务培训等学习内容,通过案例讨论、现场实战模拟、专题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切实发挥案例指导性作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案件质量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