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督促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凝聚管党治党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履行好协助职责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汇报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安排,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阶段性及重点工作情况,坚持每季度汇报一次,对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协助县委制定《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工作方案》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工)委、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根据岗位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统一”机制。全面推行履职纪实制度,为全县17个镇(街道)、64个部门的400余名领导班子成员统一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形成横向贯通协同、纵向上下联动、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同向发力的“责任共同体”。
“四个监督”一体发力,提升统筹联动监督质效。一是不断强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创新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团队作战制度,实行工作定期会商、问题线索互通、人员协作互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精准执纪执法。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491件,立案审查调查2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50.10万元。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479人次。二是持续推进派驻监督。增强派驻监督人员力量,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遴选公务员19名,助力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聚焦“两个维护”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从“小切口”入手,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落实落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继续深化巡察监督。累计开展政治巡察11轮次,完成了对17个镇(街道)党(工)委及272个村(社区)和54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及228个下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移交问题线索169件。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县纪委监委扎实部署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公务卡使用四个专项治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廉政教育一体开展,共筑廉洁自律防腐堤坝。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家风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培训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城固廉政文化资源,创作出廉政书籍、书画集、专题片、歌曲、快板、小品等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挥“一中心五基地”作用,4266名党员干部走进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德润城固”家风建设和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挖掘我县古代、近现代历史名人及当代党员干部群众优秀家风家训110条,进一步扩大家风教育影响力;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4起37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结果运用一体共享,发挥考核问责导向作用。坚持把考核作为监督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修订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点评考核办法》,每年年底由县级领导带队对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制定《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开展约谈工作办法》,各级党组织带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不力的单位及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履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