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城固县纪委监委召开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县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参与的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总责,其他人员全力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一是要对标省市纪委工作标准,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十九大以来收到的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重复举报5次以上且近一年内仍有反映的,实行领导包案治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重复举报10次以上的检举控告全部进行复核复查。二是要注重信访核查、案件办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不查清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上报材料不完整不结案、不息访不结案的标准进行办理。三是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力戒形式主义,对工作推动不力、调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导致再次重复举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实名举报核实告知和回复反馈制度,在受理举报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在核查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回复反馈核查情况。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办结反馈后反映人依旧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党委(党组)、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教育疏导、思想转化等稳控工作;对恶意重复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依法处置、严厉打击。
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各镇办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纪检室、组织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