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落实四项举措,做实村级巡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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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固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把全县272个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巡察全覆盖范畴,紧扣“三个聚焦”“四个落实”总要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明确重点聚焦。围绕上级安排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深化政治巡察,紧盯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强化“政治体检”,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战斗力不强,队伍纳新质量不高、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和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打折扣等问题,深入挖掘并查处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工程建设、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从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入手,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灵活方式深察。坚持先研后巡、分类施策,将村(社区)党组织分为示范类、一般类和后进类三种类型,采取巡镇带村延伸巡、机动式巡村、镇村同巡、专项巡察和直接巡村等方式,开展村(社区)巡察。2017年以来,共巡察村(社区)168个,其中,延伸巡察44个、直接巡察25个、镇村同巡41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回头看”114个,共发现问题293个,移交问题线索51件。

三是严格督导实改。将村(社区)巡察情况分别向镇党委和党委书记反馈,党委书记签收后,由镇党委及时向相关村(社区)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移交,并负责做好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对村(社区)巡察分级分类整改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村(社区)能够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及时下发立行立改建议书,移交给村(社区)党组织整改;属于镇办解决的问题,移交给镇办党委整改;镇办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处置。截止目前,移交的293个问题,已整改290个,整改率99%;问责处理58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诫勉谈话40人,批评教育3人,清退违规资金6.85万元。

四是建章立制显效。全面实施“一个工程”、优化“一个机制”,动态整顿提升37个村级后进支部,实现村级支书主任“一肩挑”232人,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素能提升、“一肩挑”干部监督管理、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三项制度,夯实了农村基层组织执政基础。在34个村(社区)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县级主管部门加强村干部财务知识、项目管理规定等培训,在272村(社区)全面实行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和合作社代理记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立足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行立改,协调动员易地移民搬迁入住216户,促进9个扶贫产业项目建成投产,督促落实5个产业合作社分红56.24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1.7%,促进了基层各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