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杜绝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现象,促进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城固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在全县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全县自2018年1月以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处分后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办理工资待遇情况;处分影响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情况;处分影响期内职务调整、岗位变动等情况;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与编制部门的编制执行情况;留党察看恢复党员权利情况;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其他情况的七个方面内容。
专项检查为期2个月,主要采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问责追究的方式扎实排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次检查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站在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权威性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要迅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明确自查落实的重点、范围、内容、时限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落实;要以此次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检查为契机,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聚焦关键环节,积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