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工作 为举报人鼓劲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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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城固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您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受理,并按照程序移交调查核实,调查核查结束后会主动和你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你反馈处理结果。”这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依据《城固县关于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受理情况。

日前,城固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城固县关于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共19条,对反映县管干部问题实名检举控告的核实、认定、告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核实告知的工作原则、程序、方式、告知内容等事项,健全了实名检举控告反馈机制、保密制度,有力维护了实名举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了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同时,该县纪委以开展全县信访工作宣传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和给予答复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日常工作中,利用跟踪督办,电话催办、发函督办、重点跟踪等方式,确保实名检举控告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有效避免重复信访的发生,充分调动了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举报人监督权利、推动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开展精准监督、保障政策制度执行、查办案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