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固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足岗位职责,紧盯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城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19年以来,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53起75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通报曝光13件16人。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专题片,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和南郑益丰国际违建项目教训,强化以案为镜,切实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结合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把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开展对照检查, 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强化工作举措,压实监管责任。将生态环保纳入十五届城固县委第八轮巡察重要内容,对县自然资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探头作用。印发了《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在生态环保和环境污染问题,河道、湖泊等区域违反规定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列入专项整治重要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治时限,细化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强化线索排查,严格问责追责。把责任追究作为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一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完善城固县查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县委巡察办、生态环保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推动责任落实。二是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充分运用网、电、信、访“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线索来源,建立生态环保问题线索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生态环保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整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联合组织部、秦巴办出台了《秦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出31项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明确追责情形、追责方式、追责程序,倒逼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