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职责,聚焦“五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重要节点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持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问责通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去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起83人,党纪政务处分41人,通报曝光12件15人。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协助县委出台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二十五条措施》,推动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去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9起94人,党纪政务处分74人,通报曝光12件14人。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整县摘帽总攻的工作安排》《城固县整县脱贫摘帽十条纪律要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打赢脱贫攻坚完胜战责任处理办法》,在去年对承担脱贫退出任务的7个镇和77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基础上,今年及时启动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对党史办、县委党校等10个党组织及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巡查执纪、专项巡察、扶贫项目资金季度检查和专项督查,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去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3起363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通报曝光42件55人。
聚力扫黑除恶,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城固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坚持把“蝇贪”“微腐败”与整治“村霸”“沙霸”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和反馈机制,按照中省市“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的要求,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案件大翻查、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建立专项台账,优先处置问题线索,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去年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青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秦岭生态环保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省市县环保政策落实,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问题线索处置,持续巩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强化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从严问责查处破坏秦岭生态、滥开滥采、非法河道采砂、焚烧秸秆等污染生态环境行为。去年以来,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53起75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通报曝光13件16人。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向6个财政投资重点项目派驻廉洁监督组,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问题大排查、营商环境大提升活动,紧盯行政审批、执法人员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窗口单位和公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去年以来,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45起220人,党纪政务处分161人,通报曝光9件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