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郑区纪委聚焦扶贫领域,从快从严从重处置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25件,实施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43起127人,立案查处82件104人,给予党政纪撤职以上重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回资金21.63万元,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8案20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该区坚持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在区纪委全会和全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会上,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强化四项具体措施,分类分层夯实工作责任,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排查线索。充分发挥区、镇(办)脱贫攻坚举报中心和区脱贫攻坚政策受理中心作用,利用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全面清仓筛查,跟踪催办督办,限时办结销账;区纪委定期组织开展下访,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主动及时发现和受理民生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月底与扶贫办、脱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联系沟通,督促其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坚持协作区包抓制度,由区纪委常委和相关室部按照协作区包联责任,每月到包联镇(办)、部门对执纪审查工作进行督导指导,既督查工作进度,又指导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区纪委每月10日左右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听取各协作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今年对2017年未完成立案目标的两个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实施了诫勉谈话,要求22个镇(办)和涉及扶贫领域的部门4月底前必须消除执纪审查“零查处”,对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压案不查的镇(办)党委纪委、部门党组纪检组进行“双问责”。
聚焦工作重点,严肃监督执纪。该区紧盯扶贫责任落实不力、扶贫项目实施违规操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伸黑手”以及扶贫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问题线索反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区纪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3月下旬开始,区脱贫办成立5个督查组,对22个镇(办)、12个行业部门一季度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进行督查;3月底开始,区脱贫办牵头对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涉及22个镇(办)和17个部门。截止目前,区纪委共受理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29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件,结案5件5人,党政纪处分5案5人,实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组织措施6人,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镇(办)党委、部门党组进行了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南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