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四个加强”助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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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纪委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四个方面强化发力,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组织协调联动。该区成立由区纪委牵头,区扶贫办、脱贫办、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南郑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各镇办、部门相应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协调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区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部强化联系镇办部门工作制度,定期对联系点进行督导检查。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该区充分发挥区、镇办脱贫攻坚举报中心作用,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对2016年以来上级转办、监督检查、审计反馈、信访举报等方式受理的及处置情况健全完善好台账,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予以处置并办结。对后期新发现、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限期办结销号,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

  加强监督执纪审查。该区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执纪审查作为重要职责来履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快处。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和“双问责”。发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

  加强督办通报曝光。该区对于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纠而复发的单位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彰的进行“蹲点”督导,加大对各镇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抽查复核力度。区纪委建立通报曝光联动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定期选择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强化震慑,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