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整合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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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南郑区及时出台了《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各项目主管部门、镇(办)要严格按照南郑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确定的整合项目,及时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建设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和项目销号制度。对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项目,实行公开公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质量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报账制、绩效考评制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意见》要求,认真执行《南郑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和报账进度, 严格资金使用程序,严禁整合资金在主管部门、镇(办)账户滞留、“趴窝”或体外循环,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整合资金,确保在12月10日之前,整合资金实际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进度达到92%以上。

《意见》强调,既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要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对整合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报账情况开展督导督察,力促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支出进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