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党政领导述责述廉要过“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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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日前,南郑区委决定,确定7个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和3个部门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为从严从实抓好此项工作,南郑区纪委设置四道关口,确保述责述廉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把好述责述廉内容关。明确提出述责述廉内容必须涵盖“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三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要求述责述廉报告中工作总结不超过30%,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占30%,整改措施占40%,报告完成后需提前经区纪委审查同意,在述责述廉大会召开前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

把好述前专项巡察关。述责述廉大会召开前,区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到述责述廉人员所在单位、系统进行巡察走访,征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对述责述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将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述责述廉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同时由审计部门对述责述廉人员所在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区纪委将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选取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述责述廉大会上进行询问、质询。

把好报告质询评议关。该区规定,述责述廉大会上,述责述廉人员要向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作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回答与会同志的询问或质询,并现场作出解释、说明、承诺或表态。与会同志还对述责述廉对象逐一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县纪委领导对述责述廉对象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并逐一进行点。

把好问题整改落实关。为确保述责述廉工作收到实效,会后,该区要求,述责述廉人员要对意见征询、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区纪委将对整改效果进行检查。述责述廉报告、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同时将测评格次报送区委并抄送区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