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区纪委就各镇办、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进行再部署,要求做到“三个不放松”,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落实“不放松”。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作为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年初区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与区委签订的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按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个层次,结合工作分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和责任考核,并组织实施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的规范填写使用,开展精细化、具体化管理,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自查自纠“不放松”。该区要求各镇(办)、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去年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通报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年初区纪委印发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每名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使用进行审核签字监督等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就存在的问题就行自纠。
整改落实“不放松”。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要求各镇(办)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督促落实,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清单不折不扣得到贯彻实施。区纪委将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南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