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纪委“四举措”落实“三项机制”助力追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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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郑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为奋力追赶超越、建设“四个南郑”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南郑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南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南郑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南郑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提供有力遵循。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为全县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县委、县纪委分别与84个镇(办)部门单位签订“两个责任”清单,结合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统一印发给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全县村(居)监委会、党支部纪检委员中推行履行监督责任工作纪实制度,创新推行以提认识、压责任、建制度、强督查、重考核、严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六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五个一”工作督导机制,召开了全县作风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季度点评会,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与此同时,对2016年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和纪实手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评查,提出整改意见71条。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办法,加大“两个责任”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县委、县纪委和监察局名义分别对梁山镇、国土局等16个2016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大河坎镇纪委、文广局纪检组等11个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对2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票否决”,较好地发挥考核激励的导向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合理进行容错纠错。在用好问责利器严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同时,坚持“十个区别开来”具体原则和“五看”标准,准确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照合理容错的14种情形,对属于容错范围内的干部,宽容对待、容忍过失,进行减责或免责处理。上半年,按照容错纠错有关精神合理容错,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减责处理,仅做诫勉谈话,及时纠正了失误,激发担当精神,鼓励干事激情,受到干部的好评。

四是强化纪律审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合理容错纠错的基础上,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行为,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调整优化办案协作区,采取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方式,聚集了反腐败工作合力。运用“廉政诊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惠民政策资金目录》作用,积极拓宽线索渠道,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6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20 件,初核问题线索182件,实施第一种形态121人次,立案103件,结案96件,党政纪及组织处理96人;实施党内问责6案7人,行政履职问责30案35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案58人,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12案14人,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县纪委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上半年对239名干部、109个单位做了党风廉政审核意见,建议取消评比资格7人、单位7个,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